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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国税局全力打造银税互动综合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7995次 发布时间:2016-09-09 【关闭】 字体:   

   近年来,内蒙古国税局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思维,紧贴纳税人需求,主动作为,以银税互动服务平台为桥梁和纽带,充分发挥税收信用的公信力,积极破解融资信用难题,“税收信用”由“无形资产”变成“有形资产”,实现税、企、银多方共赢,得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高度认可和普遍称赞。

  一、总体情况

  内蒙古国税局非常重视“银税互动”活动,先后12次召开党组会、局务会、专题会、联席会部署推进。主动与地税局、银监局、发改委等部门沟通协调,密切配合,达成“合作共赢、信息共享、促进诚信、服务发展”共识。以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为出发点,从建立制度、整合数据、搭建平台、宣传推广、创新产品、优化完善等方面入手,有序推出“税e宝”“税融通”“退税贷”等金融信贷新服务,持续筑牢和拓展“银税互动”活动领域和覆盖面,开启银税合作新模式。以信用资政、辅政,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提升站位。截至目前,平台注册用户520户,发放贷款190笔,贷款金额6.22亿元,带动就业2000多人。

  二、主要做法

  内蒙古国税局认真落实“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和“银税互动”活动要求,通过整合税务与金融资源和搭建银税互动服务平台,推动“互联网+税务+金融”创新,为纳税人提供税银一体化便捷融资服务,使“银税互动”活动迅速惠及广大诚信纳税人。

  (一)提升认识,机制建设到位。内蒙古国税局充分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在积极提高和统一内外部对“银税互动”活动认识的基础上,第一时间与自治区发改委、地税局、银监局以及兴业银行、包商银行、内蒙古银行等首批1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签署银税合作协议,奠定坚实的银税合作关系。成立银税合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合作各方的沟通协调,及时统计、分析、监控、评价银税合作情况,协商解决出现的问题。内蒙古国税局、地税局、银监局联合出台方案,明确合作各方共同建设银税互动服务平台,实现纳税信用和金融信用互认。

  (二)依法合规,原则确定到位。内蒙古国税局本着“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的态度,明确原则,确保“银税互动”活动“接地气”。本着自愿原则、二是保密原则、三是安全原则、四是免费原则、专业服务原则等五项原则,逐步实现纳税信用良好的纳税人足不出户办理金融服务,在授信范围内实现无抵押、无担保的融资服务。

  (三)创新技术,平台保障到位。内蒙古国税局以业务需求为导向,严标准、高安全、广覆盖建设银税互动服务平台。一是着眼前瞻应用。平台采用AJAX+spring进行开发,运用Webservice 标准服务和外部系统进行交互,部署在阿里云,充分应用了云服务、云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发展最新成果,实现高效、稳定的计算和数据处理。二是强化数据整合。按照税收信用评价标准要求,并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沟通,有效满足相关业务开展需求。三是多措确保安全。税、银、企三方连接传输采用国际标准SSL信息加密传输协议,对关键敏感数据使用RSA、AES等算法进行加密,数据不落地、不备份。银行端采用CA认证的ukey登录系统和进行身份验证。四是系统无缝对接。银税互动服务平台与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平滑衔接,同步“打包”整合法院、质监、工商等11家部门的信息资源,“唤醒”政府大数据资源,开启“互联网+”下政银企多方“征信互认、信用互动”的全新格局。五是功能完善便捷。平台集在线申请、在线审批、在线授信、在线查询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迅速完成贷款申请,银行人员可以在线受理审批,根据税收信用及时授信,并向税务机关反馈信贷融资信息。通过平台,“融资长”“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迎刃而解,“依法诚信纳税”成为纳税人最亮丽的“名片”。

  (四)正面引导,宣传推广到位。内蒙古国税局坚持“正面、积极、有序”原则开展系列宣传推广活动,不断扩大银税互动服务平台的影响力、知晓度和“银税互动”活动受惠群体。一是营造浓厚氛围。去年11月9日,内蒙古银税互动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政府副主席云光中出席平台上线暨银税合作签约仪式,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予以报道。我们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内外网站、微博微信、办税厅等渠道以及制发宣传折页、海报、易拉宝、宣传片、动漫,推出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应用等手段和组织开展“诚信纳税进万家、银税互动促发展”主题宣讲等,多维度传导和全景式展现“银税互动”活动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办理流程、激励措施。二是提升应用领域。今年2月27日,内蒙古政府下发《关于财税金融协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增强企业流动性的意见》,明确在“银税互动”活动中引入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低费率担保增信服务,经办金融机构及时向已核定公示担保额度并提出申请的企业发放贷款,并给予利率优惠,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7月4日,与自治区发改委共同签署了“银税互动”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双方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关系。三是深化拓展合作。发挥银监部门作用,将银税合作范围扩大至村镇银行,助力农村牧区经济发展。与多家银行合作推出“出口退税贷”金融服务,扶持外贸经济发展。在部分银行网点设置自助办税终端和自助发票代开机,试点委托银行代开发票、代征税款,构建税银一体化综合服务体系。

  (五)改革完善,持续深化到位。内蒙古国税局将“银税互动”活动列为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重点事项,并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经过多方调研和征求意见,联合地税局、银监局于今年5月12日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银税互动”活动的实施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银税互动”纳入地方财税金融合作共同体,引入风险补偿机制、融资担保机制和金融保险机制,分担融资风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撬动“银税互动”信贷规模,把“银税互动”活动进一步落到实处、提升层次、扩大范围。

  三、工作成效

  “银税互动”活动开展和服务平台上线以来,内蒙古国税局积极回应社会期盼,主动凝聚税收、金融合力,最大限度发挥乘数效应和聚合效应,扶持纳税人转型升级,有效提高了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有力促进了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

  (一)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银税互动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使公共信息资源充分应用到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增动能中,更好发挥了税收政策、金融政策综合效应,最终将惠及我区广大诚信纳税人,带来规模巨大的贷款授信和优惠融资,助力全区广大中小纳税人不断发展壮大。

  (二)降低金融机构贷款风险。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银税互动服务平台更加准确掌握纳税人真实的生产经营和税收信用状况及其变化,有效化解长期以来中小纳税人贷款风险,获得更多的优质客户资源,使得“互联网+税务+金融”的高效、便捷、低成本特性得到充分体现,为创新网络金融服务提供了新方案。

  (三)拓宽诚信税户融资渠道。广大中小纳税人可凭借自身税收信用,通过银税互动平台申请到无抵押贷款,既节约了贷款时间,又有效解决了贷款难问题,还降低了融资成本。可以引导纳税人更加重视和累积自身良好纳税信用记录,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在全社会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信用价值导向。

  (四)有效提升税务部门站位。银税互动服务平台的上线运行为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提供了新契机、新领域。在进一步涵养税源、扩大税基、增加税收,促进纳税服务创新升级,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同时,大力助推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创业,取得税收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五)创新政府合作服务模式。借助银税互动服务平台,国税、地税、银监和发改委等部门通力合作,充分发挥了各自比较优势和资源协同的巨大力量,实现部门间信息联通共享和安全传输,增强了服务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实效性,创新了政府部门合作服务模式,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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